2)第26章 剑杖决斗术_霍格沃茨:万机之神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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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欧姆。第一,不是谁都拥有格兰芬多那种强大的体魄和精湛的剑术;第二,不是谁都像格兰芬多那么有钱,能买一把妖精铸造的宝剑;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格兰芬多那个时代,魔咒往往十分冗长,这也就给了持剑的格兰芬多近身的机会;而现代的魔咒往往又短又快,虽然威力可能比不上需要长时间吟唱的古代魔咒,但是基本杜绝了近身的可能性。”

  弗利维教授娓娓道来,作为前代决斗冠军的他,这些古老的技巧都研究过,甚至以前也试过和格兰芬多一样,一手刺剑一手魔杖,凭着自己矮敏捷的体型,击败了不少对手。

  现在自己年纪大了,魔力虽然有所精进,但体力已经大不如前,曾经凌厉非凡的“黄蜂针”弗利维,现在也只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教授而已。

  欧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对于其他人来,想要近身攻击别的巫师可能的确是件困难的事情,但是自己拥有的灵能力量强大,不仅可以轻易偏转魔咒,更可以直接把对方拉到身边来!

  既然我不能接近你,那你就过来找我吧!

  这,就叫逆向思维。

  但是,别人被拉过来肯定会做出激烈的抵抗,那么为了保护自己,我可能还需要一副足够结实的盔甲。

  一时间,欧姆脑中蹦出了自己身穿厚重的全包裹板甲,左手端着菲奥莉娜制作的魔能枪械,右手提着双手巨剑,如同钢铁战车一般碾压向脑海中那个穿着布袍的巫师对手。

  这简直……太帅了!

  欧姆立刻把自己的构思告诉了弗利维教授,把这个个子巫师逗地哈哈大笑。

  但弗利维教授还是支持欧姆去试着实现自己的脑中的重装巫师计划,因为他觉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一件好事,如果只会按照老师的思路去做事情,那学生不就永远学不到属于自己的新东西了吗?

  他还给欧姆写了张纸条,特别批准欧姆可以从城堡的盔甲里选一套用来研究。

  第二一早,人们发现守卫在餐厅门口的两尊骑士盔甲之一消失了,并且再也没有出现过。

  在那之后,欧姆又多了一件事要做,那就是在每结束了课程之后,扛着一把比他自己还高的德式双手巨剑,跑到海格的屋外面训练自己的剑术。

  幸好图书馆里的藏书足够丰富,欧姆没花多少力气就找到一本双手剑训练图解,欧姆特地花了半时把这本除了在考试中选了麻瓜研究的学生之外没人想看的书背了下来。

  在九月末的一个周五,结束了上午的变形课之后,饥肠辘辘的欧姆和菲奥莉娜快步走进了餐厅,坐在长椅上等着开饭。

  这段时间,菲奥莉娜的头发一比一蓬乱,因为她提前两年开始学习卢恩文字。

  那是一种有魔法的文字,古代北欧人就经常将它刻在武器或者衣服上来取得各种奇妙的效果,近代改进之后,排列卢恩符文能够产生和魔咒相似的效果。

  而菲奥莉娜觉得魔能手枪的未来就在卢恩符文之上,所以她这几一直在苦读《近代符文注释》和《o..Ls考试必背的400个符文组合》。

  欧姆的炼金梦暂时终止了,因为《炼金初解》上面用来布置初级炼金阵的材料实在是太他妈贵了,属于把欧姆卖了也买不起的程度。

  于是他也转向研究卢恩符文,希望能够在自己的双手巨剑和盔甲上錾刻一套永固的“盔甲护身”。

  就在两人把脑袋凑在一起读书的时候,脸上带着愤怒和委屈的哈利和满脸不解的赫敏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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