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1页_来生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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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这样一点小小的恶作剧的感觉,心情竟然好了很多,也许找个地方喝上两杯会更畅快,放眼一看,前面的街口处酒旗飘飘,店面应该不小,人在想喝酒的时候马上就能找到酒,又是一件快意平生的事情,且就去放怀一醉好了。

  加快脚步,转眼酒家就到了眼前,刚过午,已经不是吃饭的时候了,几个店小二儿正在一楼抹着看起来已经很干净的桌子,老板则在柜上打着算盘,看到有客人进来,齐都放下了手中的活计,所谓远敬衣裳近敬财,看见进店的人衣衫光鲜,估计不会吝惜酒菜和赏钱,忙都迎了上来。

  “客官,我们这里有二楼的雅座,可以看到街上的风光,又干净又雅致,您楼上请!”很好,不用我问,已经为我介绍了不错的位置,于是微微点点头,跟着一个小二儿上到了二楼。和很多大的酒家一样,这里的二楼不仅光线明亮,而且临窗设有桌子,方便客人一边小酌,一边看点街景。目光一扫,我已经为自己选好了一处临窗的座位,径直走了过去。

  “客官,您老是要喝酒吗?那可是来对了地方,别的不敢说,但说到酒,我们这里认第二,恐怕这姑苏城里,就没人敢认第一了,我们这上等的女儿红是最出名的,要不要来点尝尝?”

  说实话,我曾经是喜欢更烈的酒的,这是山中岁月养成的习惯,烈酒对我们来说,其实是有很多好处的,在没什么酒量的时候,烈酒很容易让人的神经麻醉,这样与野兽搏斗留下的伤痕就不那么疼痛钻心了。而习惯了烈酒的人,就不会轻易醉倒,当受到来自外界的对神经方面的干扰时,抵抗能力也就更强了。所以主人从来不限制我们喝酒,一个很容易醉的人是没有资格在明月山庄存活的,不敢说千杯不醉,因为这世上本来就没有这样的人,不过喝三五斤烈酒而不动声色,还是可以做到的。时间久了,也渐渐明白,酒量是喝出来的固然是一个道理,然而我们不会醉倒,最重要的是,我们无欲无情。

  对于一个无欲无情的人来说,这个世上的一切,在眼中看来,都没有特别的意义,不会为什么事情而心动,酒和水就变得没什么分别了,所以可以不醉。不过一个人一旦心中有了感情,周遭纠缠的一切也就变得千丝万屡,斩不断、理还乱,喝酒的时候,想得太多,醉的也就太快了。

  我这些年来,只醉过一次,为了一个人,不过这样也就足够了,原来酒是不能消愁的,当你的身体和神经都麻痹的时候,心却更加的痛了,和野兽造成的伤痕不同,那种痛楚,就像心房里,cha进了一根细钢针一般,一阵阵,慢慢地撕磨着,让人很想大叫,又失去了开口的能力,这样的感觉,我不想再次尝试了。

  点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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