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百六十三章:劳动法_大唐第一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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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一个,是周大从大唐带来的掌柜。

  周大虽然贪婪吝啬,但是对他这个掌柜,还是相当不错的。

  倒不是他真的重情义,而是他这个酒楼,伙计可以随时更换。

  但是掌柜的,总不能经常更换吧?

  最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才行。

  因此,平时对他这位掌柜的,倒是极好的。

  另外一个,就是和石头一起去做工的原住民了。

  石头死掉之后,石头的家人和族人,之所以会知道的那么快,就是他去通知的。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木头。

  接下来,李愔先后向两人进行了询问。

  在询问的过程中,周家的掌柜,自然是偏袒于他的东家。

  而原住民木头,自然是偏向于死者石头。

  但是两人的陈述,其实差距并不大,无非就是在主观感情上,有所偏重而已。

  事实上,石头之死,真的是一次意外,并不是周大有意要杀死他的。

  接下来,李愔向石头的父母询问道:“原告,不知你们,还有什么要陈述的?”

  石头的父亲哭泣道:“城主,俺们家石头老实,任劳任怨。但是这家的东家周大,还这么欺负他,真是猪狗不如!”

  “俺儿子死了,就只有一个心愿,就是让这个周大,给俺的儿子偿命!”

  听到石头父母的陈述,李愔不由在心里叹了口气。

  这件案件,其实并没有多少存疑,事实清楚。

  最为关键的,还是如何结案。

  稍作思考,李愔便开始判决。

  “在本件案件中,周家酒楼东家周大,克扣雇工石头工钱,两人因此发生口角,续尔发生撕打。”

  “撕打是雇工石头先行动手,在动手过程中,周大失手将石头推到墙壁上。导致石头头部碰撞墙壁,当场死亡。”

  “在这次的案件中,周家酒楼东家周大,犯有过失杀人罪。但是鉴于,他并没有主动杀人意向,并且在案件发生之后,努力抢救,没有推诿的情况发生,现判决如下:”

  “周大克扣工钱,导致雇工石头死亡,须赔偿石头父母三十五万七千赔偿款。”

  “周大因为过失伤人,被判处八年徒刑。这是本次判罚结果,如果对本次判罚有任何异议,本城主会专门组成一个专议厅,对此次案件,进行议论。”

  “同时,华夏城将会在近期,组成一个劳动局。下一次再有克扣工钱等现象,都可以去劳动局去状告,只要劳动局发现事实清楚,将对用工单位进行严惩。”

  “今后,所有用工单位在招收雇工的时候,必须要到劳动局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查清有谁不和用工签署劳动合同的话,将会受到严厉惩处。”

  这次的案件,审理到这里就结束了。

  城主李愔的审判结果,几乎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之外。

  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城主的判罚,实在是太轻了。

  这不摆明了向着唐人吗?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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