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9章 为父亲不平_穿书穿到了小说里的一千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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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知意在自己这间小小的闺房里躲了一段时间的清净,过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生活,平日里除了颜纵宸一家也不见任何人,只安心等着去鸿展堂报道的日子。

  不想就在离报道前的一个晚上,颜府的大管事颜易却忽然带人来了。

  这段日子颜府的几个管事往这跑的次数不算少,今天送点吃的明天送点绫罗绸缎。

  只不过和先前不同,这次颜府的管事不是为了送东西,而是带来了一纸地契。

  “知意小姐,您是世间罕见的三系灵根,也是家族未来着重培养的人才。居于这里实在太委屈您了。族长特地为您选了东明院中的落尘轩,东明院住的都是家族中举足轻重的人,而且离鸿展堂也很近,最适合您日后居住不过了。”颜易呈上地契,说了这么一通无可挑剔的官话。

  那纸地契正是东明院中落尘轩的地契,原来这颜易过来,是要让她搬到那里住啊。

  颜知意一听东明院,眼睛都有些发亮。她每次去大伯伯家里都会经过东明院,远远望着就是一群十分尊贵典雅的建筑,红墙白漆,飞檐雕栏,处处透着高贵大气。

  诚如管事颜易所言,住在东明院的,要么身份地位很高,要么修为很高。

  如果按照现代的方式给这颜府的诸多居所分个等级,那么她现在所住的“梧桐院”肯定是贫民窟中的贫民窟了。东西十院是普通居所,住的都是颜氏一族的偏支和普通人。东明院那就是绝对的高档区了、达官贵人区了。

  更高级别的,就是嫡系子弟居住的场所,比如说颜纵宸一家住的“永宁阁”,光是面积就有好几十亩了,遑论里面大大小小的硬件标配。至于最高级别的,那当之无愧是族长所居的“临华居”。

  颜知意自觉是个很喜欢享受生活的人,虽然在梧桐院生活了这么多年,她早已适应了这里的环境,甚至也有了几分感情。可眼下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不换白不换啊。

  昨天丽华还在发愁呢:现在知意一天比一天大,衣服也一天比一天多,闺房小的却连多放两个衣柜都不行。她都在盘算着要不要她在灶房里面搭张床将就,把自己的房间空出来,给知意置放柜子和家里的杂物了。

  现在好了,如果能够搬进东明院的落尘轩,那房间肯定是少不了,不用像现在这样蜗居。到时候颜知意的衣服足够放,生活条件也能好很多,丽华也不用整天发愁了。

  颜知意高兴地接过地契:“替我谢谢那老……额,爷爷。”

  “知意小姐现在若是没有其他的事,这就可以搬过去了。在下特地带了人过来,可以帮小姐乔迁。”颜易招了招手,身后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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